一夫妇因夫妻长期不和,分居达13年之久。12月13日,经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得以调解离婚。
1987年10月,年已30岁的文某与比自己年长两岁的盛某经过一段时间的姐弟恋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婚7年后,夫妻常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闹得不可开交,以致不可调和。1996年,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盛某离婚,因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加之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情形,文某向申请撤回了起诉,案结事没了。这年接近年关时节,别人是一家团聚,而文某携子从家里搬出,把盛某一人留在冷清的家里,夫妻从此开始分居达13年,展开了一场离婚拉锯战。
2009年11月,文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盛某离婚。按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庭前调解离婚,结束了离婚持久战,解除了他们痛苦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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