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想买套学区房,可是家里两套房子都有他的名字,而根据“限购令”,不能再买第三套房。就在他发愁之际,房产中介给他出了个主意:假离婚。只要办了离婚,所有房产归对方,他“净身出户”,就可以再买房了,买好房,再复婚就是。
这一招令朋友大吃一惊: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中介笑了:还有更狠的呢。有个女的看中了一套别墅,不过因为房子不满5年,上家要付很高的税。后来中介想了个办法:让她先和老公离婚,然后和上家结婚;这样,作为夫妻,女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在别墅产证上加个名字,只要付110元手续费;加上名字后,再和上家离婚,房产归女方,再到交易中心更名,最后跟自己的老公复婚。房款双方私下交易。这一套让人头晕的程序走下来,竟逃了50万元的税!
这样的房产中介,在“限购令”的寒冬里为了多做生意,竟然摇身一变,成了“离婚中介”,真是可叹。而为了买房、动迁而假离婚的情况,时有所闻。我从本市某区婚姻登记部门了解到,2011年的离婚数比2010年上升了6.5%。
现在,办理结婚、离婚手续越来越简便,结婚只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离婚只要再加一张结婚证,只收工本费5元。这些方便当事人、保护个人隐私的举措,不料却被有些人钻了空子,“10块钱打个来回”!
婚姻本是一件严肃的事,是对一份感情的庄严承诺。而今,有些人为了一己之私利,却将婚姻当儿戏,朝秦暮楚,忽离忽合,这是很可悲的,也是很可怕的。从本质上说,假离婚是违法行为,即便没有被查获,万一弄假成真也得不偿失。法律界人士指出,假离婚可能引发家庭财产分割、债务纠纷等经济问题以及情感问题。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愿意复婚,那“净身出户”的一方就是人财两空。
假离婚,还有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在采访中也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对夫妻为了动迁多拿房子,接受“动迁黄牛”出的主意,先假离婚,然后再各找一个外地农民结婚。他们如愿多拿到了一套房,准备和外地农民离婚,两人再复婚。不料这两个外地农民再也找不到了,这两个人离不了婚,也就无法复婚,如意算盘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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