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如何适用的规定。该条是在删除了原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后新增加的规定。
原婚姻法没有法律责任一章,只是在第三十四条原则规定,违反本法者,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在案件审理中,对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只能依据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通则、刑法等。为了明确违反本法者的法律责任,便于受害者及时得到救助,更好地保护其权利,此次修改专门设立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重婚以及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违法行为,分别情况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但还有一些违反本法的行为,如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破坏军婚等,法中并未规定法律责任。对这些行为,需要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处罚。
婚姻家庭关系中违法行为涉及的范围很宽,从法律调整的范围上看,包括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从主体上看,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从法律关系的性质上看,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法律关系的具体种类上看,包括抚养、扶养、赡养、继承关系等等。在法律责任中,又包括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等。而且,我国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规范,除婚姻法外,还包括民法通则、收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刑法等法律,内容十分复杂。
除本法已有规定的以外,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婚姻家庭中发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可以依照其有关规定追究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以及赔礼道歉等等。如:从事买卖婚姻情节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收缴其非法所得;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当责令其返还一部或全部财物;对有一般的打骂、虐待或其他侵权行为的可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或予以训诫,必要时可责令其赔偿损失;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可责令其支付扶养费;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等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等。其他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收养法》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继承法》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当然,发生在婚姻家庭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只要符合条例的规定,也应依照条例处罚。
《母婴保健法》规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的规定处罚。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溺婴的,依照刑法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的有关规定。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除此之外,在婚姻家庭中发生的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如果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也应按照刑法相应规定予以制裁。
除上述之外,还有一些法律对婚姻家庭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作了类似的规定,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此处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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