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离婚 女儿自杀逼复婚,未果妻将夫捅死
时间:2013-01-17 13:30 来源:法帮网 作者:admin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中年妇女王艳莲在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又因女儿以自杀相逼而后悔。为了能让丈夫回心转意,王艳莲给前夫下跪,并用自杀相威胁,但是前夫仍然无动于衷。争执之中,王艳莲持刀向前夫的腹部和背部各扎了一刀,前夫因被刺破肝脏及动脉死亡。昨天上午,王艳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审,整个庭审阶段,她从头哭到尾,并称现在自己已经家破人亡,“我宁愿死的是我”。
□案情
丈夫出轨逼妻离婚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王艳莲于2012年8月2日20时许,在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家属区27号楼地下室211房间内,因感情问题与前夫张某(殁年39岁)发生争执,后王艳莲持刀刺扎张某腹、背部,张某因被刺破肝脏及门静脉致大失血死亡。王艳莲作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他是我丈夫,我不认为我俩离婚了”,王艳莲说,在事发前一年,她就发现丈夫有了外遇,“这之前我俩好着呢,之后就每天不断地吵架”。王艳莲说,此后丈夫就开始逼她离婚,因此打她骂她,严重时还用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由于家里的气氛非常紧张,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王艳莲将家里所有的锐器都藏了起来。“最后,他跟我说,我要是不同意就去法院告我,反正最后结果就是离婚”。无奈之下,王艳莲答应了丈夫的离婚要求。
女儿得知自杀相逼
“离婚后,我刚到家,女儿就问我俩是不是离婚了”,王艳莲本想糊弄过去,便骗孩子说“没有”、“没有”。但已经12岁的女孩,并没有相信王艳莲的话, “妈,你俩要离婚,我谁也不跟,我就去自杀”。孩子的话,让王艳莲惊出一身冷汗。她说,孩子的性格特别内向,她相信孩子会做出极端的行为。于是,她当即决定,为了孩子,她要去求张某回心转意,因为“如果孩子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会后悔一辈子”。
2012年8月2日,是王艳莲和丈夫协议离婚的第三天。这天,王艳莲打电话把前夫叫回了家中。在前夫到家前,她先喝下了两瓶啤酒,“长这么大我没跪过,我喝点酒,才能拉下脸给他下跪”。
前夫到家后,王艳莲跪在地上,恳求前夫看在女儿的面子上,跟她复婚,还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前夫却无动于衷,还把她推倒在地。说到这里,王艳莲已经哭成了泪人,她告诉公诉人“我真的说不下去了,我那(口供)上面都写着呢”。
法官劝说王艳莲好好回答问题,把事情讲清楚,但是王艳莲只是哭着摇头。无奈法官只好对她说,“王艳莲,我就问你一个问题,张某是你杀的么?”王艳莲哭着点了点头。而公诉人也不得不放弃了对王艳莲的讯问。
复婚不成刀扎前夫
公诉人随后宣读了案发后王艳莲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案发当天,王艳莲在哀求无效后,将藏在自家洗衣机滚筒里的水果刀拿了出来,想用自杀威胁。然而,前夫却不耐烦地将王艳莲拉到一旁。王艳莲一气之下持刀刺向前夫的腹部,争斗中,又刺了前夫背部一刀。
前夫倒在血泊中,王艳莲回过了神,她拨打了急救电话,随后又去喊邻居过来帮忙。邻居把张某从居住的地下室背到一楼单元门口后,王艳莲又跑去校医院找医生来帮忙。然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张某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
经鉴定,张某系被刺破肝脏及门静脉致大失血死亡。
检方建议从轻判决
公诉人认为,王艳莲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她主动投案又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而且张某自身的过错对于家庭矛盾的引发存在一定责任。因此公诉人建议对王艳莲判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艳莲表示不进行自我辩护,法官则提示她,让她说说心中想说的话。而王艳莲却称“都到这步了,家破人亡,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我对不起我丈夫和我女儿,对不起双方的父母。我宁愿死的是我”,一边说,王艳莲一边大声哭泣,“这么久了,我都不知道女儿现在怎么样,丈夫没了,家没了,12岁的女儿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我支撑到现在,一是为了给丈夫家人说声对不起,二是想把女儿托付好”。
庭审结束后,王艳莲被带离法庭时,再次给前夫的家人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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