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网聊 丈夫起诉离婚
时间:2013-01-04 1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54岁的男子刘XX与小自己25岁的万XX结婚,典型的老夫配少妻,可是俩人结婚不久后,因妻子经常上网聊天到深夜,而且对丈夫态度冷漠,丈夫不能忍受,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现年54岁的刘XX于2009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已25岁的万XX,2011年2月22日两人登记结婚,且双方都是再婚。2011年4月4日生下一女。婚前刘XX、万XX感情较好,婚后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现刘XX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法庭上,刘XX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不合。万XX经常上网聊天到深夜,对自己态度冷漠,且有暴力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基础较好,婚后夫妻关系尚可,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经调解,今后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关心、照顾,互相扶持,夫妻感情是可以和好如初的。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原告刘XX诉被告万XX离婚,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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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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