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了解到,2011年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57828件,其中结婚登记38976对,离婚登记4929对,补领结婚证13784件,补领离婚证139件。其中,在办理的结婚登中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登记的有11对。
据了解,与2010年的52229对婚姻登记相比,2011年总数略有上升。其中,与2010年结婚登记37838对相比,2011年结婚登记数量同比增长3%,略有上升。而与2010年离婚登记的4059对和补领结婚证的10212件,补领离婚证120件相比,2011年离婚和补证的数量变化较大。离婚登记数量同比增长21.43%,补领婚姻登记证数量也继续大幅上升,同比增长34.98%。
“离婚现象增多,说明一方面受经济发展的影响人们的观念在转变,一般城市化水平越高的地方,离婚率就越高;另一方面,不少年轻人随意性太大,几句话不和,就选择离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目前我国在购房贷款等方面的一些优先优惠政策,也迫使某些人‘真手续’办理‘假离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也想给想准备结婚和已经结婚的市民提个醒,婚姻家庭是大事,离婚对个人、对家庭、特别是对孩子危害很大,离婚须慎重。”
另外,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增多,说明婚姻证件的作用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主要是在办理贷款、外出旅游、出国等方面用的比较多。2011年补领婚姻登记证数量增幅较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计生部门对计生家庭集中办理计生优待证需要提供结婚证。部分粗心的市民丢失或损毁了结婚证,不得不到民政部门重新补领。“现在婚姻登记证在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婚姻证件。”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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