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报道,南方某市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八旬老翁状告后老伴的离婚官司。事情起因是:某八旬老翁多年前丧偶,在邻居的撮合下于2010年与63岁守寡的李老太太(化名)结婚。婚后近半年,老翁即生病住院,出院后由于大小便失禁需要李老太太照顾.。但李老太太却嫌脏不肯护理,后来索性提出护理可以,要按次收费。结果不到一个月老翁即“欠”李老太太“护理费”万余元。作为丈夫,老翁忍无可忍,愤而把自己的妻子李老太太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李老太太也不甘示弱,拿出二人所写的“护理协议”要求老翁支付“护理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也为建立起夫妻感情,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同时,法律规定夫妻间应当互相负有扶养义务,该义务为法定义务,而被告却要收取所谓的“护理费”于法无据,认定二人所签“护理协议”无效。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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