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和王美曾经是一对相伴20年的夫妻,2007年,他俩闹上了大渡口法院,离婚了。
前天下午,他们第二次走进大渡口法院,对簿公堂,这一次,是王美状告李旭。
还没开庭前,王美看到李旭,情绪就上来了,“你就准备一直霸占我和儿子的房子?”
李旭一脸无辜,“你觉得我想呀,要是找到房子我早就搬了。”
“法官,请判处他马上搬离我的家。”王美一边说着,一边拿出5年前的离婚协议,离婚后,家里的房子归王美和儿子居住,王美拥有使用权。“结果,这些年,他根本不走,反倒是我和儿子被迫在外租房居住。”王美情绪很激动。
李旭显得很淡定,他对法官说,“我们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等我找到房子后再搬出去。”李旭承认房子是她的,“但当时并没有约定我搬出去的期限。”
王美觉得很委屈,这段时间她想了不少办法,但李旭就是不搬走。
“法官,我确实拿不出钱租房呀!”李旭说,如果能找到房子,早就搬家了。
王美很无奈:“要是当初不心软,把期限定了,哪来这么多事。”
最后,法官建议双方先冷静冷静,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本文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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