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借助网络技术审理一起离婚协议诉讼,被告王某远在千里之外参加了庭审,结束了近两年的婚姻。离婚律师,这是该法院利用网络视频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在张家口市法院系统也属首例。
张某和王某是夫妻,丈夫张某是宣化区人,妻子王某是黑龙江人,王某在宣化区打工时认识了张某并结婚。后因家庭变故,王某离开宣化回到了老家黑龙江,从此音信全无。近日,张某向宣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与妻子王某离婚。经查,王某现在黑龙江,身体不适无法到庭,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必须双方到场。通过了解,王某同意离婚,但因身体有不适和经济拮据,回宣化确实有困难。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院决定将文书邮寄送达当事人王某,借助现代网络视频技术,进行远程视频庭审。王某在法官的指导下,经双方当事人先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后,法官进行了调解,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
据办案法官说,用视频方式调解既克服了以电话方式调解不能确认对方身份的不足,又克服了达成调解协议后以传真方式让对方签名而无法确认签名真实性的漏洞。利用网络平台调解婚姻案件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麻烦,降低了诉讼成本,方便了当事人,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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